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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项目申报 > 科技小巨人申报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仅需满足两项条件即可

    1、公司成立一年以上

    2、非贸易、咨询行业

  •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的全新型产品

  • 科技小巨人申报

    对纳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总额60万元的经费补贴,分三年拨付

  • 创新基金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自主研发、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清晰,采用无偿资助支持方式

  • 科技计划类项目申报

    企业通过申报国家科技计划可以获得以无偿资助,贴息贷款与奖励等形式的政府资助

  • 工程技术中心

    宗旨是推动企业及行业的科技进步,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 重点新产品

    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研制或在同类产品中性能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

  • 火炬高新技术企业

    火炬计划项目是火炬计划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项目示范,引导实施火炬计划
  • 科技创新券

    为中小微企业和创客提供科技服务,已经到科创委申请入库的服务机构向有需要技术服务的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劵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培育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实力强、注重产学研合作、具有一定的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性高的优秀企业

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是指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管理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或模式创新取得核心竞争力,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成长性或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创新中小企业。

(一)企业申报。

企业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企业登录系统后需先填写完善本企业信息,方可进行申报。申报系统于12月7日9:00起开放,2016年1月6日24:00关闭申报。申报项目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申报企业应于2016年1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提交至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受理点(见附件2)。

(二)各区核实、评审和推荐。

对未入库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申报企业,由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科技计划专家库的要求,在市科创委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按要求进行专家名单公布,根据对企业的熟悉情况自行安排会议核实及评审,或现场核实及评审,其中现场核实和评审的不低于申报量的30%。每个专家在每个区参与核实及评审的项目不超过15个。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核实及评审结果后,将符合条件的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企业推荐名单及企业申报材料(一份),签名盖章后于2016年1月29日17:00前通过公文方式报送到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天河东路240号101室,联系人:张军伟、聂小莉,电话:38029239、38029263,E-mail地址:gzhtea@188.com)。并同时完成网上推荐操作。

对已入库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申报企业以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受理补贴和认定奖励的企业,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不需组织专家核实和评审,汇总企业名单后按上述时间通过公文方式报送到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并同时完成网上推荐操作。

(三)市科创委复核与抽检

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对各区推荐的全部企业进行复核,逐项核对所有入库条件,向市科创委提交复核结果。由市科创委高新处根据复核结果,采取约谈、现场考察等形式对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其中约谈与现场考察的不低于推荐名单的15%),提出入库和奖补企业名单建议。

(四)行政审议与公示。

市科技创新委委务会审议拟入库和奖补企业名单,在门户网站公示企业名单,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全部予以立项并纳入财政经费预算支持范围。公示有异议的,按《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6号)有关规定处理。

(五)下达经费。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市本级财政补贴和奖励经费,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区财政支持经费。

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入库条件: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是指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管理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或模式创新取得核心竞争力,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成长性或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企业已通过综合创新形成自己的创新模式,取得了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注册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高新技术企业;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内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1、发明专利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

3、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3件以上。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2、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在40%以上。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广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所需资料:

申报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特色。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报书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推荐单位审核。

(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必须是省科技厅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名单中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将作为按企业研发投入给予一定额度资金资助的依据),并与其它所附相关数据指标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成套装订。

奖励和补贴内容:

1、对纳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总额60万元的经费补贴,分三年拨付(3:2:1);

2、对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获受理的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的经费补贴;

3、对当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的企业,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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